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7-28
军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军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和有关,制定本规定。
2023-07-28
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2023-07-27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2023-07-27